敦煌市隆重纪念“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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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市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图片:敦煌市文明办)

 

正在接收消费者现场咨询

(图片:敦煌市文明办)

    3月15日,市政广场彩门林立、气氛热烈,工商方队、授牌单位方队、名优企业方队、执法综合方队严阵以待。由敦煌市委宣传部、敦煌市精神文明办、敦煌市工商局、敦煌文体局、敦煌市消费者协会共同主办的敦煌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在这里隆重举行。

    敦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苟小卫,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雷生成,市政府副市长王国强,市政协副主席李科及市精神文明办、工商局等部门领导出席会议,市公安局、司法局、农牧局、商务局、卫生局、质监局、法制办、科技局、药监局、盐务局、烟草专卖局等部门以及电信、电力、移动、联通、供水、供热、保险等多家公共服务企业和市内外知名优秀企业代表参加纪念大会。

    敦煌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苟小卫苟小卫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并代表敦煌市四大班子向全市广大消费者和长期致力于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部门、单位、企业、团体和组织致以诚挚的问候。苟小卫指出,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大举措。苟小卫希望,工商部门、消费者协会要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继续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力度,加强农资市场的监管,有效打击商业欺诈行为,认真做好注册商标保护工作,加大反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执法力度,大力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同时进一步深化与有关行政部门、司法部门、新闻媒介、行业协会的协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年主题,围绕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安全问题、民生问题,组织开展多层次的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形成多层次、全方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更好地适应保障和改善消费领域消费安全的工作需要,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的良好氛围,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纪念大会上通报了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为获得省市“守合同重信用”、“农资放心店”、“诚信单位”等荣誉的46户企业颁发了荣誉证书和集中授牌,集中销毁了一年来各部门查获的标值40余万的假冒伪劣商品。

    活动当天,工商、质监、卫生、药监、物价、食药监、商务、盐务等16个部门设立了咨询服务台、投诉受理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地方名优产品展示台、识假辨假台30余个,宣传板16块,悬挂宣传横幅12条,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194条/次,成立快速执法小分队6个,接受消费者现场咨询2652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计2.3万余张。(作者:毛承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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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敦煌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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